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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布时间:2023-03-22 07:47:20
毋庸置疑,互联网是人类文明发展的重要成果。自从1994年全功能接入国际互联网以来,我国网络和信息化事业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,互联网也从“K”时代跨进了“5G”时代,并从传统网络发展到移动互联网。相关数据显示,中国现有网民10.5亿人。今天的互联网,早已成为人们生活、学习、娱乐的主要工具和途径。然而,互联网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,网络诈骗、网络色情、网络暴力、网络个人信息和数据泄露等网络生态乱象屡禁不绝,也对监管和治理形成了巨大挑战。客观来看,随着近年来有关部门制定印发《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》《关于加强网络直播规范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》等一系列规章制度,深入开展“清朗”系列专项行动,全面整治“饭圈”乱象、网络沉迷、血腥暴力、网络水军、流量造假、网络“黑公关”等突出问题,协调推进“净网”“剑网”“护苗”等整治行动,协同开展网络空间治理,网络生态治理水平明显提升。
治理网络生态乱象,必须夯实网站平台主体责任。法治是互联网治理的基本方式。运用法治观念、法治思维和法治手段推动互联网发展治理,已经成为普遍共识。随着互联网新技术新应用新业态的快速发展,网络空间承载的法律关系更为丰富多元,给依法治网带来了新挑战、提出了新要求。企业做得越大,法律责任、社会责任、道德责任也就越大。但在现实中,个别互联网平台毫无责任意识,为了能够快速变现的经济效益,以谣言、标题党、低俗、侵害他人合法权益为手段,违法获取流量;借用资本力量扰乱市场秩序,滥用垄断地位打击其他竞争对手;违法使用格式条款规避自己的责任剥夺用户权利,滥用技术掠夺用户数据;违法运用刷单等手段混淆是非,放任假冒伪劣商品充斥市场;违法宣传和虚假宣传欺骗用户,甚至有的进行非法集资等。这样的网站平台甘当滋生网络生态乱象的土壤,与建设风清气朗的网络空间背道而驰。
总之,网络空间乌烟瘴气、生态恶化,不符合人民利益。谁都不愿生活在一个充斥着虚假、诈骗、攻击、谩骂、恐怖、色情、暴力的空间。依法管网、治网需要国家、政府、企业、社会组织、网民等多主体的共同参与。但客观来看,网站平台一方面连接着千千万万的用户,同时也是各种信息的生产基地和交换场所。如果网站平台不能担负起应有的主体责任,对于建设一个风清气正的互联网空间,那将只能是天方夜谭。因此,有效治理网络生态乱象,首当其冲的是要切实夯实网站平台的主体责任,从而彻底铲除网络生态乱象滋生的土壤。